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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拆迁户,拆迁时我与开发商签定一份置换一楼80平方米住房的拆迁协议,结果现在一楼全盖成了车库,又无法改建,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起诉,开发商应给我怎样的赔偿?谢谢您的帮助。

拆迁补偿 2018-08-10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逝迁协议公证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 开发商作为法人与自然人在符合法律规定,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因取得的方式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就属于无效条款。开发商若与你房屋置换目的就是为了取得你的土地使用权并拆除你房屋,这合同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是无效合同。
    但无效合同不影响有效条款的履行,你用旧房通过合法的过户手续而置换的新房并合法过户属于合法取得,受法律保护,而开发商拆你房子取得土地是不合法的,会被建设和土地管理部门禁止或处罚的。
  • 拆迁协议签字后还能反悔吗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和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一、理论上可以反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但需向履约方承担违约金。  
    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如果你所签订的补偿协议中评估事务所的委托未经双方协商,而房屋评估并未按市场价格进行,则你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重新进行房屋拆迁价格评估,以维护合法的民事权益。  
    三、屋拆迁协议是由亲属代签我的名字,是否有效?我没有出具委托书。  
    1、一般来说协议需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授权他人代签;  
    2、如果你认为补偿合理,你也接受了该笔补偿款,可以视为你以实际行动追认了该份协议的效力;  
    3、你不认可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份协议,并重新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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