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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偷人电脑,在开发区,被交警大队抓住了,说是初犯,要我交5000元保证金,在取保候审之后就可以退还给我的,请问能退还吗?我朋友偷人电脑,在开发区,要我交5000元保证金,在取保候审之后就可以退还给我的,请问能退还吗?

刑事辩护 2019-09-06 1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给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是给银行的,需要你们自己去银行存上。持能银行存款凭证和银行盖章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给公安机关。存款凭证自己拿着。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年。
    在这个过程中,问题处理完毕,就可以去公安局办理退还取保候审金。持《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机关直接处理意见决定和取保候审时的缴纳的凭证。
  • 犯罪嫌疑人被取消取保候审后(判刑自动取消),当事人可以持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判决书和交款收据,向原办案单位申请,由办案单位进行呈请,经批准后到银行领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被取消取保候审,且不存在应没收保证金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收据和取保候审决定书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程序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 对未成年人广泛适用取保候审符合我国人权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将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宪法,这就要求法律与时俱进落实宪法这一原则,形成新的人权法律体系,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少年司法制度常常充当各国人权法制建设进程先驱者的角色,也被作为衡量一国人权法制文明程度的标志。《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要求各国的少年司法政策应努力减少司法干预和影响,故我国的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 需进一步完善,向国际标准靠拢。
    对未成年人除非不得已才予以羁押是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应严格遵守。
  •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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