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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附图)?拆迁时可以不补偿安置吗?我从武汉郊区的一个村搬家到另一个村,在领取了土地证和建房证后盖了私房,2002年拆迁时,和拆迁公司签定了拆迁还建协议,约定安置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后来拆迁公司单方面更改还建协议:不安置宅基地,改为安置还建房(外来人口不安置)。声称外来人口没有建房资格,所建房子一律违法,不予安置。请问: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我搬家到外地,不能盖房吗,盖房就违法吗?有土地证和建房证也没用,是吗?

房产纠纷 2018-08-10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查看拆迁人是否有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资格证书;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会约定你的补偿方式:是货币还是产权调换,若选择回迁房,最好能就户型面积、结构等做好约定,固定为几栋几室;找评估机构可以证明你的房子价值,可以成为谈判的有力依据,也是提高补偿单价的一个途径。另外,你所说的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证面积,在我国拆迁补偿是按照房证面积给予补偿的。除非你向房产部门重新测量换证后,才可以据新证记载的面积要求补偿。
  • 对于违法建筑,城管相关部门是可以限期拆除或者强制拆除的。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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