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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按揭贷款还是现有房屋抵押贷款,哪种利息少?

房产纠纷 2019-08-04 1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对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但是存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得接受抵押的房产:
    银行在与抵押人协商房产抵押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首先要了解拟抵押房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抵押房产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就不能接受抵押,否则就有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不得用于抵押:
    (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的房产;
    (2)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3)依法被查封的房产;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
    除《物权法》规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也应当依其规定不得用于抵押。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产,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等不得用于抵押。
  • 民间民间借贷3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房产抵押签订好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合法有效。
      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国家基准贷款的四倍,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
    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 房产抵押定义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必需的相关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
  •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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