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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我弟向我转让了他单位的一套集资房,我支付了五万元的转让费,交了50%的首付。我用他的名义购房并按揭贷款,我已还了一年多的贷款,但房子至今还未交付使用。小弟夫妻却以现在房价高涨为由,继续索要转让费和想将该房再次转让。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支付了五万元的转让费,我用他的名义购房并按揭贷款,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9-08-01 1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财产拥有处分权,但当事人在处分自己的财产时,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对于房屋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项权能。只有持有房屋的合法产权,才拥有该房屋的处分权利,也才能对该房屋进行转让。我们国家对房屋的管理实行的是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有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才是房屋合法产权的凭证。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同时也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房屋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因此,单位集资房私自转让是没有效力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买集资房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许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  
    (二)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是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如买旧房,特别要注意产权是否明晰,证契是否齐全,房屋现状与产权证契是否一致,还要查清原业主是否已交清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等费用。  
    (三)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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