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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昆山工作,年前在老家连云港买了房,,我想取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取/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8-22 07: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  
    (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 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无相反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对其进行分割应当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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