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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一熟人以做贩煤生意资金一时短缺为由向我借钱10万元,说是在十天之内把煤从外地运回出手后归还,并承诺给五千元利润。到时,未还,我上门讨要,说是明天煤就买了就还。次日,还是未还,再要还是说明天就给,如法炮制一直到了国庆节,之后直到现在就再也找不到了他了,打手机也停机了。再打问他把自己的房子也买了,和老婆也离婚了。而我的钱根本就没有贩煤,而是携款潜逃了,更为可恨的是不仅用这种骗术骗了我,还骗了其他不少善良的人们五万、六万的都有,甚至还骗了一个农村信用社20万元。还是未还,再打问他把自己的房子也买了,而是携款潜逃了,甚至还骗了一个农村信用社20万元。

刑事辩护 2019-08-18 14: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借钱未还的问题,解答如下: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
    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
    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 无法找到借款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你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会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及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完成。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进行缺席判决。
    你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继承的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吗?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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