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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户口是县级城镇户口(宝鸡市岐山县),我想申请宝鸡市经济适用房,想问下可以不,需要如何申请?

离婚 2019-08-15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1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夫妻双方年收入之和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三)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
    (一)、
    (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倍的,可以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另外,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均可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办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宅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划定过程中,却把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挡在了保障性住房的门外。北京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受到各种限制,申请流程也比较复杂。如果您想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咨询相关房地产的律师,他们会告诉您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怎么申请,这样可以为您减少许多困惑。
  • 结婚后城镇户口迁移到农村户口?女方户口可以迁到男方处,但是女方是城市户口迁过去也成不了农业户口,户口性质上还是会注明“非农业户口”几个字.
      这是因为户口性质会牵涉到计划生育、福利补贴、社保政策等问题。
      现在的潮流是“非转农”,因为农业和非农这两种性质户口在上学、就业、征兵等方面已经没有区别了,但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只限定是农业户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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