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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结婚生孩子,我是农村户口,老婆是城市户口,现在刚生小孩,小孩户口想跟随老婆上城市户口,我现在把我的户口单独列出来,重新建立一户,是否可以?我刚结婚生孩子,小孩户口想跟随老婆上城市户口,我现在把我的户口单独列出来,是否可以?

离婚 2019-08-11 0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结婚证说明是有身份证的,因为没有身份证是办不了结婚证的,办了结婚证生了孩子后没有身份证,说明身份证是丢了,可以先补办身份证,再给孩子上户口。如一直没有身份证,说明结婚是假的,准生证也肯定没有,因为没有身份证办不了结婚证和准生证。
    如果只有一个假结婚证,没有准生证,没什么身份证,户口是肯定上不了的。请先补办身份证,再补办结婚证,准生证是不可以补办的,只有交清罚款用罚款单代替准生证。上户口还需要出生证户口本,证件齐全了,上户口是很简单的事。
  •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未婚而生的孩子与结婚后生的孩子享有相同的权利,而且孩子可以随父亲的姓也可以随母亲的姓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应该给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 但是,现实中这种情况却很难办理落户手续,孩子上户口时必须要有结婚证、身份证和准生证,少任何一证都有上不了户口。
    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准生证的发放,公安部门负责上户口,三家密切配合,少一家都不行。未婚生育只能是非婚生子,上户口难.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1.根据规定小孩在出生后在3个月内要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
    2.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由自己选择。
    3.小孩上户口与出生证上父母的地址无关。因为出生证上还填有小孩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只要凭出生证,准生证,和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本去派出所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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