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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号下午5点30我老婆来我们县人民医院生孩子,在当天夜晚12点时,我老婆痛的非常厉害,我要求医生破腹产,医生说医生都下班了可以顺产没什么问题,她就去睡觉了,睡到凌晨2点30时我又要求破腹产,医生说再有一个多小时孩子就能生了,一直到凌晨4点我老婆宫口全开,她又要吃夜宵,一边喝奶茶一边聊天,直到5点15来量孩子心率,结果没有了,到5点25孩子剪生后抢救15分钟死亡,接着我问医院要病历,医院直到中午9点都没给我病历,又到下午才复印给我病历,我看病历后发现医院做了很多假,而且2天的病历都是一个人写的,问主治医生,医生说不知道,不是她写的,我找医院的给我说法,医院一直在拖延,医院院长到现在我们还没见到,孩子今天都3天了我该怎么办4月13号下午5点30我老婆来我们县人民医院生孩子,医生说医生都下班了可以顺产没什么问题,孩子今天都3天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9-08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在医院抢救死亡的解答: 根据《人身损害赠偿解释》之规定,受害人遭受有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死亡的还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责任最终确定后才能确定,如与院方协商不能达成满意结果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为妥。
  • 如果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如果鉴定出是有医生不负责任导致病人直接死亡的或者对病患造成重大伤害的,那么就构成医疗事故罪。中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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