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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在自己的道路上时突然一辆人力三轮车从我的右侧直接下来,撞在我的右侧后轮上,人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我要承担好大的责任,是全责,还是次责,或者是只负责相应的民事赔偿。请问我要承担好大的责任,还是次责,或者是只负责相应的民事赔偿。

刑事辩护 2019-08-13 18: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责任险  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具体而言,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部分: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
    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先有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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