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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都是农村户口,已生有一子,请问还能生第二胎吗

离婚 2019-08-31 11: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便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符合前款第
    (四)项规定要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 农村二胎户口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婚育证明、符合要求的双方近期合照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开具准生证;
    2,自2016年以后,很多地区已经不再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只需要进行出生登记即可;
    3,因计生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对于是否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会有所区别,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籍地的计生办,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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