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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同事,下班要离开时在单位摔倒造成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劳动纠纷 2019-08-15 2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若员工造成别人工伤,关于这其中的工伤赔偿问题。首先员工所在地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先行承担赔偿,其次若能够依法认定你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再行向你追偿。
    若员工的行为属于正常工作行为,则相关的赔偿由公司和保险公司担负。受伤者可以向公司请求工伤赔偿,若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无论哪种,都需要受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途中遭遇非因本人原因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要求单位认定工伤,自事故之日起超过1个月单位未申请认定的,工伤职工可在一年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建议咨询律师后按律师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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