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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四月份跟房东租了个店面房毛坯,现在又花了三十几万装修,合同是签的五年,现在听说六月份这里要拆迁,我们能得到赔偿吗?除了装潢费用外我们还可以提出别的赔偿吗?我们应该跟谁要求赔偿啊?我们能得到赔偿吗?除了装潢费用外我们还可以提出别的赔偿吗?我们应该跟谁要求赔偿啊?

合同纠纷 2019-08-16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现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怎么办?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部分法律法规。比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决
    按照本法,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作如下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专家提醒您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果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解决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三)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
    某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
    1、投诉;
    2、调解部受理;
    3、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
    4、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
  • 单位解雇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装修不属于单位正常解雇理由,应该按补偿金2倍赔偿,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有赔偿的。


    租房户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
    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 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迁建计划和用地文件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前提和依据。房屋拆迁合同的综合性是指,房屋拆迁合同中不但详细规定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而且详细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生产、生活的妥善安排、安置。
    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在城镇,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农村,被拆迁人是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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