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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纳税责任,一名法人,一名股东兼财务负责人,现逃税超过30%,分别应付什么责任,如果该股东不兼财务负责人又如何处理。谢谢。法人和股东的纳税责任,一名股东兼财务负责人,分别应付什么责任,如果该股东不兼财务负责人又如何处理。

公司企业 2019-08-11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人代表不是只能是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n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 你好! 第十条有问题; 在合伙经营期限未满时,如有一方合伙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合伙投资人踢出公司,并将其全部投资额充公没收。此人离开公司后永远不得从事和涉及一切相关公司经营的项目,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公司(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
    1、拒不服从公司管理,严重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未经甲方同意连续1天不来公司上班者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天者。
    3、并在公司散布谣言、煽动其他人员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者。
    4、故意破坏公司财产者。
    5、侵占或者盗窃公、私财物者(根据实际情况应给予赔偿并追究刑事责任)。 可改为:经代表3/4出资份额的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合伙投资人踢出公司,并将其全部投资额充公没收。此人离开公司后永远不得从事和涉及一切相关公司经营的项目,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公司(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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