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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股东之一,因我与法人代表有矛盾,现公司已换名,他说公司已解散了,我已不是股东了,后来我了解到公司已重新分立成另一公司,我该怎么办,可以退股吗?如何退?我是股东之一,因我与法人代表有矛盾,我已不是股东了,如何退?

公司企业 2019-08-09 1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分立与营业转让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内容不同  营业转让,即资产转让,是转让方公司将一部分资产转让分离出后,以获得相应的对价,转让方的资产总额不变,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变动,只是资产内部的科目发生变动;公司分立在原公司分离一部分资产后,不会获得对价,资产总额因此减少,所有者权益也减少。  
    (2)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  资产转让不会影响股东地位,影响的只是买卖双方公司的资产形态;而公司分立直接影响股东的地位,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将减少,相应地获得分立出来的公司的股权,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因原公司的消灭而消灭,相应地获得分立出来的公司的股。  
    (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分立的本质是公司的人格的变化;而资产转让的本质是买卖合同。

  •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来说,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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