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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于没有办理好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可不可以申请执行啊

房产纠纷 2019-08-08 13: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单位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一)单位自管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未办理法定程序导致证件不齐。如未办理土地用地手续,规划手续,施工手续等。  2单位在属于本单位用地范围或习惯用地上自建房屋,不知道应先办理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或少批多建。  3房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4权属来源不清或资料不齐全,如是经调拨、调换取得的房屋。  5因企业倒闭或贷款未能如期偿还,致使房屋被法院查封等。  
    (二)单位集资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合作建房的不能提供有效手续、手续不全或用地、建房单位不统一;  2没有开发资质、没有合法商品房预售许可;  3依据规定,不得办理产权证,如将集资房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给有关人员;  4集体土地未经批准转化为国有土地,不得办理。
  •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2、小产权的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百分之四点叁捌的建筑环节税收。
    3、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4、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5、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6、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 解决产权房的纠纷,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来处理。
    首先,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其次,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如何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一、何种情形应当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分为两类情况分别处理:  A、第一类:企业法人资格有存续的,如企业解散(含关闭)、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  
    1、企业解散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上级单位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2、企业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发文之日起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3、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法注销登记之前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B、第二类:企业法人资格存续但国有产权(或股权)不存续的,如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  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上级单位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后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之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二、办理注销产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或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4、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5、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提供担保、冻结资产的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6、申办产权注销登记的申请;  
    7、《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转让或改制的文件;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4、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5、企业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  
    6、全部国有产权转让的,需提交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7、转让方、受让方或改制后的企业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债务保全协议;  
    8、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或产权转让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9、申办注销产权登记的申请;  
    10、《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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