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09年6月我在成都九里堤附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可恶的原房东口头说马上迁户口,我居然相信他了,没有在合同约定,这个鸟人现在玩失踪,要不就很忙,反正就是不迁。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迁入我户口。2009年6月我在成都九里堤附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在合同约定,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迁入我户口。

房产纠纷 2019-09-07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二手房叫房东迁户口需要根据你们的买卖合同进行办理,按现行政策,迁移户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不能强制迁走原户主的户口,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房东要迁出户口,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双方协商的办法解决。”
    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核实房屋名下是否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尽量让对方先迁走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户口问题明确约定一个违约责任,设定一定的违约金额,如果卖方不能在期限内迁走户口的话,就必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在最大限度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
  • 房屋交易后,买房必须要将户口迁走,因为已经不是他的产权,所以这是不用约定的,如果因为户口问题导致无法买卖,违约方肯定是卖方。另外,你现在可以不必太计较户口问题,房屋过户后可以要求对方迁出,如果拒不迁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1、违约责任要对方预期不履行时才开始计算,所以只是满3个月,现在最好还是等2个月,但是前提是你要知道出售方的地址和财产信息,防止将来起诉时无法送达或者宣判后无财产可执行。当然,假如你还有尾款未付的话还是有一些保证的,但是估计尾款不会超过5%。
    2、假如可以证明对方手机空号是为了逃避履行后续义务的话,可以安装预期违约,提前提起诉讼,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3、中介没有违反你们之间签订的居间合同的话,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事后证明中介和出售方恶意串通损害你方的利益
  • 二手房买卖房东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