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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七个月的孩子,因为生活经济比较困难双方都很累所以想离婚,女方应得的财产有哪些,孩子女方能抚养吗因为生活经济比较困难双方都很累所以想离婚,女方应得的财产有哪些,孩子女方能抚养吗

离婚 2019-08-13 0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就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来判决。 如果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可以这样做: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 协议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进行一个协商,由双方自主决定该抚养权由哪方,可以由男方抚养也可以由女方抚养,在协议离婚阶段,全凭双方的意思自治,若在协议离婚阶段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会判由女方抚养。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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