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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口头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刚来时签了一张公司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有盖章。我工作了2个月也没转正,现在又被公司辞退,请问有补偿金吗?如果有是多少呢公司口头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现在又被公司辞退,请问有补偿金吗?如果有是多少呢

合同纠纷 2019-09-02 1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是要补偿的,这个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赔偿1个月补偿金;这条对。
    2、赔偿金和补偿金只能得到其中的一种;不能两样都给。如果确认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你支付2倍的赔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
    3、如果企业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加上给你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得到2个月的工资。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4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必须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辞退补偿已经付了,可是后面发现单位按规定少补了如果已达成协议,并且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你无权反悔。
    虽然你认为少发了,但是当初你已同意,应信守承诺。
    除非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有胁迫或你存在重大误解。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因劳动合同期满有人单位不续签等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应该得到三个月工资的补偿。
    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因为是法定的。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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