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前些天,我朋友开了个农资店,有天,有几个穿的便服的安检局来查点,让我朋友开店里的一个存货间检查,我朋友不肯,双方起了争执,结果,安检局的4个人就把我朋友按到地上打了一顿,当然我朋友也还了手,后来安检局的人喊了派出所的来处理,然后派出所录了口供,安检局的人就走了,然后就住院了,我朋友被带到县公安局,拘留5天,我去问派出所的同志,他们说,打架不管谁先动手,只看最后谁受伤严重。所以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大哥大姐,双方在这里承担什么责任,派出所说的不管谁先动手只看结果是否对的,应该怎么来处理此事,我朋友现在被拘留,店也被封了,希望各位律师朋友给点意见我朋友开了个农资店,双方在这里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对的,我朋友现在被拘留

刑事辩护 2019-09-11 14: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亦称为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
  • 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至于怎么样的归责,或者是责任的分配,要看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看谁该承担多少。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这时候,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漯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