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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交了买房的定金5000元,签订了一个“合同”,内容有如果甲方不违约的情况下不退还定金,我们是乙方,是选房的定金。是商品房。

合同纠纷 2018-08-10 1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


    1、如果在期限内,确因甲方未能拿出合同,导致合同未签订,则定金理应退还;


    2、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此种情况下定金可退。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也能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以上就是新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全部内容。
  • 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交纳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另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主合同不能达成一致要看是哪一方的过错。这要看你们签订的定金条款确定,如果有约定而甲方没有违约,那么定金不能退还;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如果约定不明,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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