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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办理的房屋转移登记所用的买卖合同虚假,行政判决依据什么撤销该转移登记

离婚 2019-08-15 2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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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的国际贸易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 1、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备案程序是行政行为,是否备案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
    2、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后,也可以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3、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被解除后,对于已经进行的备案可以撤销。
  • 与虚假的购房合同分属不同的合同法律关系,但借款担保合同是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款支付义务而签订,即通俗地讲,是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商品房。两个合同虽不是主从合同关系,但当事人串通签订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是通过签订房贷合同以套取银行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虚假性导致虚假按揭贷款。
    虚假按揭贷款从表面证据上看与真实按揭贷款是一样的,但虚假按揭的操作手法区别于真实按揭,具有如下特征:  其一,真正借款人为开发商,个人系名义上的借款人。个人之所以愿意扮演名义借款人的角色,个中原因和情节分很多种,有被假冒身份的,有被欺诈或胁迫的,等等。
      其二,银行发放的贷款并非用于支付名义借款人的购房款,而是由开发商用于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用途。  其三,银行对虚假按揭是否明知,则应根据银行工作人员是否与开发商恶意串通的审查结果,来判断银行主观上是恶意串通还是被欺诈。
  •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以上便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从上述阐述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公证,但是如果公证了则其证据效力更强。此外,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需要提供相应地一些材料,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各地公证机构的不同规定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者当地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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