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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自2007年和政府签订了征地合同答应我们沿街建设门市楼可是到现在门市楼也没开工协议里规定门市楼的建设与政府出让土地同时进行可是政府已经出让土地很长时间开发商有的已经建设完毕或正在建设政府有过错吗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谢谢我们村自2007年和政府签订了征地合同答应我们沿街建设门市楼可是到现在门市楼也没开工协议里规定门市楼的建设与政府出让土地同时进行可是政府已经出让土地很长时间开发商有的已经建设完毕或正在建设政府有过错吗

房产纠纷 2019-08-24 0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说产权房集体土建起房并且按照现政策政府般支持并且能够颁发种房产权证乡级政府村级才能颁发做乡产权房叫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所谓产权房产实际没真产权种房没家发土使用证预售许证购房合同土房管局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真合效产权证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同位置商品房价格40%~60%; 住房形态看普通住宅; 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批复管理施工程没监督检验产权房占用集体土按照我现行律类土能用于农业产或者作农民宅基土使用权让、转让或者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没产权更没家土使用证预售许证产权没产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六条 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 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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