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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手房市场上看见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想买,不知道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买经济适用房合理吗?风险大吗?

房产纠纷 2019-08-25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 二手房买卖税费明细及计算方式
    1.契税
    (1)家庭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成交价×1%;
    (2)家庭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144平米的普通住房,契税=成交价×
    1.5%;
    (3)其他,对于购买144平米以上或是非普宅,商业房或公司产权,契税=成交价×3%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
    5.56%,由卖方缴纳。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即营业税=成交价×
    5.56%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即营业税=(出售价-购房成本)×
    5.56%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
    (1)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2)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和非住宅、再次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交价×20%
    (3)出售购买时间满两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交易费6/平方,双方;
    4、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搜房网成都二手房 买二手房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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