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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要办理离婚手续,我们要一处婚内房产,房子只有购房合同,现在想将房产转到我名下,请问要一些什么手续,如何办?我和先生要办理离婚手续,房子只有购房合同,请问要一些什么手续,如何办?

离婚 2019-08-29 09: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产如何办理?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2)父母出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没有领取结婚证,若两位同居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协议分手。
      但是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两位需要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如达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 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须就双方的财产以及债务问题达成协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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