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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另一人为第三人提供了借款担保,用房产证做抵押,但未分证.到期时借款人不见了,债权人提出上诉了,但上诉只上诉我一个担保人和借款人,法院判债务人还款,我同时承担还款责任. 现在债务人不见了,只能找到其爱人,现在债务人申请扣押我的房子,或由我还钱.

抵押担保 2018-08-10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银行有权同时向你和你同事主张权利,也有权单独向你或你同事主张;
    2、如果向你主张,并且由你承担责任的,你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你同事追偿;3一般你没有其他财产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不会拍卖的,4。你可以跟银行说清楚你们没有钱没有偿还 能力,告诉银行工作人员你同事是公务员,可以用每个月的工资偿还。如果银行只起诉你,也没办法,只有由你偿还债务,然后你在向你同事追偿。
  • 你好,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看合同怎样约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
     
    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一般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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