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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父是一名环卫工人,工龄有25年了,退休好几年了,退休时单位没有给任何凭证,听说工龄够10年国家就给退休金,但单位不给,应如何解决?如果打官司应有什么程序??急退休时单位没有给任何凭证,但单位不给,应如何解决?如果打官司应有什么程序?

劳动纠纷 2019-09-16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退休金和养老金最大区别就是缴费问题。
    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 当前,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可
    以劳动局处理,但是不能适用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但为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权益,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另外政策性破产的退休年龄又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前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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