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是经媒人介绍,采用传统的方式与1982年结的婚,按照当地的习惯结婚后一直没有进行登记,直到现在仍没有结婚证。由于长期分居,两人渐渐疏远至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想结束这段婚姻,听人说这种事实婚姻离婚很艰难,我们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非法同居?如何进行离婚或协议离婚?我有三个孩子,两个都工作了,一个正在上大学,我对离婚前的所有财产都不要,正在上学的孩子毕业前的所有费用由我继续提供,请您给予一个法律上的援助或回复听人说这种事实婚姻离婚很艰难,我们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非法同居?如何进行离婚或协议离婚?

离婚 2019-09-12 12: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1、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同居协议书中有关身份关系及子女抚养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那么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同居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判决。
    2、同居协议书中有关财产关系的约定,如不违背法律,应当认定有效。 第一,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分手,那么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只要不侵害他人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基于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具有完全处分权的原则,该财产约定应为有效; 第二,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结婚登记,那么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关系的约定可视为婚前财产协议。
  •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