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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和我老公在一起8年了,一直以来性格不合,他在钱财上都是隐藏的,我一概不知,也不主动给我一部分。现在我们有两岁的孩子了,发生争吵他经常在我面提出离婚,孩子都不给我抱。他的家庭情况根本没人带孩子,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孩子我有份吗?请问律师我和我老公在一起8年了,孩子都不给我抱。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

离婚 2019-08-24 1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是关键看你们感情破裂没有,这才是离婚的条件,二是如果感情破裂,先协商,不成诉讼离婚解决了。离婚和结婚一样,牵扯到两家人的利益,不是说离就马上离也不是说离就可以离的。
    吵架实乃正常。要剖析吵架的原因,如果没有涉及到一些原则性的底线,其实无非是日常琐事,吵架了先不要意气用事的想离婚,反省自己也是必须的。
  • 孩子宜归女方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宜归女方。 第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宜归女方。 第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宜归女方。 第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孩子宜归女方。 第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孩子宜归女方。 第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孩子宜归女方。
  • 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规定孩子归女方抚养,
    孩子超过10周岁,父母离异,需要征求孩子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生活,
    2--10周岁之间,需要父母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问题,打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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