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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一个月出了车祸,住院一个星期,出院后没有大碍,只是在面部留下明显一大一小两块伤疤,请问我这边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或者是轻伤鉴定,那个更合适?我前一个月出了车祸,住院一个星期,出院后没有大碍,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或者是轻伤鉴定,那个更合适?

交通事故 2019-09-08 2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了车祸的财产损失如何理赔,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出了车祸的财产损失如何理赔如下: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在举证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经法院同意之后,与肇事方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有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
    (2001)33号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按轻伤或重伤等处理。
    是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来进行。
    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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