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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叫陆萍,女,我的户口现在南京省人才市场,属于集体户口。我于2008年结婚,和丈夫居住在娘家,现想迁回我的户口到老家盐城,请问我该怎么办?需哪些手续?我的户口现在南京省人才市场,属于集体户口。现想迁回我的户口到老家盐城,请问我该怎么办?需哪些手续?

离婚 2019-08-31 17: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和户口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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