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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比较复杂,现离婚三年半,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无需女方付抚养费,我净身出户。离婚一年半的时候双方后悔,女方又回男方家居住一年半没有重新拿结婚证,后因男方有外遇,把女方赶出门,女方因舍不得孩子把孩子一起带走,后因回老家买房子被男方发现把孩子又抢走,现我想变更抚养权,现在是我老家房已买好,有存款,工作稳定。男方现无工作,幼儿园学费都是借的,协商下来男方不同意变更,理由是我之前一个人在上海又工作又带孩子不能兼顾,男方意思让我出钱孩子他来带,我不同意。请问有胜算吗?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我想变更抚养权,协商下来男方不同意变更,我不同意。请问有胜算吗?

离婚 2019-08-19 05: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有过错并因过错导致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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