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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乡村公路上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被一辆捷达车撞,住院2月后,现在已经出院并经由当地公安局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因父亲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责任裁定为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现想咨询我们应如何索赔,赔偿的大概金额在多少?现在已经出院并经由当地公安局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对方负主要责任;赔偿的大概金额在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8-27 2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院就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劳动者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十级伤残期间的各种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已经确认当事人为次要责任的话那么就只需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在保险之内的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也就是个人承担,主要责任是需要对方来承担的。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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