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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年多前买了6楼的二手房,入住二个月后,7楼的房屋漏水和渗水到我的房屋墙及天花,我向物业反应情况希望解决此问题,物业一直没有答复,经多方了解才发现7楼没通过物业将房屋的建筑改变而导致漏水。入住半年后房屋要重新装修,我多次向物业反应此情况,但物业一直以联系不到该业主为由没有处理。拖了一年多时间我的房屋因漏水问题不能装修,而装修不能再拖了,我并向物业要求一定要进行处理不然就找法律或请媒体曝光此事,物业在2005年11月找到该业主要求业主对房屋进行修理,业主口头答应将房屋进行一部分处理后停止处理并要求出一份合同说以后出现漏水问题他不负任何责任,而且现在还要我出一半的维修费用。现在他以没时间处理为由,将房屋处理一半后不进行处理,我房屋在进行装修一半也因漏水问题不能解决而停工,我找物业,物业以该业主没时间为由说没办法处理。

房产纠纷 2018-08-11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如遇房屋漏水、长毛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
    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扣除;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1,买方因限购政策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不是违约。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就有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标的额的30%即可。
    3,中介没有审查购房资格的义务,但是需要尽到提醒义务。4,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
    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5,中介有告知义务,但是没有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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