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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爸和他的兄弟以前在一起做生意,现在因为两家和不来就分家了,分家之前还欠我10万块钱没有给,因为之前也没有写欠条,我现在也要不回来,不过我家里的兄弟姐妹能证明他欠我钱,怎么办?我自己想着是这样,您看看我这样做犯法吗?我想之前在一起做生意,我很清楚他的客户,我现在已经找好人了,先骗他把货发过来,然后我再扣到我手里,不给他钱,请问这样做犯发吗?如果他要再去法院告,应该怎么办?我现在为这事很痛苦,请您一定要帮帮我,谢谢了!!!因为之前也没有写欠条,您看看我这样做犯法吗?我想之前在一起做生意,不给他钱,请问这样做犯发吗?

综合法律 2019-08-24 0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
    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一个借款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只有具有有效的欠条,才能够在债务产生纠纷时进行追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欠款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借款没有借条就无法起诉,他可以说没有借你的钱。欠款不同,只要是欠款,都有的的事由,有欠款的事由证据就可以起诉的。比如欠工资,只要有劳动合同和劳动事实就可起诉。
    欠货款只要有买卖合同或收货签单或发货签单就可以起诉。欠租金只要有租赁合同就可以起诉。只要是欠款,不管欠什么钱,都能找出证据的。如是借款,借条是唯一的证据,没有借条,在法律上就等于没有借钱。
    借条是借款的唯一证据,欠条不是欠款的唯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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