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向县规土局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后,县规土局没有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程序:没有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没有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没有对我提交的三份证据进行查证却一概不予采纳,没有按规定促使争议双方先行调解,没有按规定内容提出处理意见,等等,我认为处理过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但县政府却作出了处理决定,我能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谢谢指教!我向县规土局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后,我能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

行政复议 2019-08-24 0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日起计算,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终止之日。
      复议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车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或车管所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下属的执勤队及车管所各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各(巡)支(大)队及车管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执勤队及各车管所分所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不收费。
  • 行政复议的受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二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是五个工作日。
    三是审查的内容
    四是审查后的处理。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法律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五是对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不答复行政复议申请的救济手段。
    六是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 仲裁庭调解程序:  
    (一)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调解。  
    (二)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  
    (三)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本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在之后的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过程中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或者反请求的依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