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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私人的房,这地是居委位卖的地建的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9-09-15 1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此情况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 没有房产证房子不能抵押贷款。个人房屋抵押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如借款合同等)(原件);
      
    5、抵押合同,如系最高额抵押需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分丘图纸(原件);〔由房地产测绘队出具〕
      
    7、其他必要材料,如:
      ①个人自建的房屋抵押,应出具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由国土局出具)
      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抵押的,需提交经济适用房上市核准证明(原件);(由行房产局行政审批科出具)
      ③房屋存在抵押权顺位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已知房屋存在抵押权顺位的说明(原件);
      ④抵押未成年人房产的,监护人还应当出具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承诺(原件)。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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