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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2008年下半年被一面包车撞到小腿粉碎性骨折,当时法院判面包车负全责,赔偿8万元,结果车主就赔了三千块逃跑了,他的面包车也卖了,没有用来赔偿,现在我的朋友也还没痊愈,已经打听到车主落脚的地方了,他在农村有价值10左右的房产,现在在一市场做水产生意,现在还有办法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吗?我的朋友2008年下半年被一面包车撞到小腿粉碎性骨折,结果车主就赔了三千块逃跑了,现在还有办法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吗?

交通事故 2019-08-24 11: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况或者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则申请执行人要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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