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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房屋租凭费、我们是房屋出租的、签了3次合同、共运营了3年、在去年3月、从新签了合同、然后现在开始要教房屋租凭税、是应该按从新钱的合同期开始交嘛、、还是要加上以前的房屋租凭费、我们是房屋出租的、签了3次合同、从新签了合同、然后现在开始要教房屋租凭税、还是要加上以前的

合同纠纷 2019-08-24 07: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最高可处500元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犯罪不报告的,最高处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专家提醒房屋出租人,要进行详细登记记录租赁人的相关信息,如果目前没有登记的,应尽快补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上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三)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四)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  
    (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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