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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五个多月,肚子有一点痛到门诊问医生杜子痛要不要紧,医生说没事的,就叫我回家了,到了晚上肚子痛得厉害到医院医生说小孩保不住,请问这是不是门诊不负责任呢怀孕五个多月,到了晚上肚子痛得厉害到医院医生说小孩保不住,是不是门诊不负责任呢

离婚 2019-08-20 15: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上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 “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相当”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完全责任。
  • 如果仅是儿童(我这里当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在病床上摔倒的情况:有,医院对该儿童有安全保障义务,医院应该认识到该儿童还是小孩需要人看护而未安排人看护或者看护不到位造成摔伤后果的吗,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医院已跟儿童家属说明要看好小孩,是由于该小孩家人未看护好的,那么医院责任就比较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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