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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姐7月3日在医院剖腹生了一个男孩,刚出来到洗澡前的时候,吃睡一切正常。直到7月4日医院护士拿去洗澡后回来,就开始受惊,有点发抖,后来过一两个小时,脸色就不对,又不肯吃奶,后来叫医生来看,医生来了检查都没检查就看了一下说没事,当天晚上小孩喉咙响出气不顺,然后先后两次又去叫医生看,医生又说没事,再后来到第二天早上,又去叫医生看,又说没事,然后9点多开始拿去洗澡,一回来护士说小孩你们都不喂,肚子扁扁的,叫他们喂小孩,因为前一天小孩都不什么吃,所以刚喂,水都喂没进,刚好当时有个医生进来见小孩脸色不对,就拿去抢救,后来抢救了一个小时,没抢救过来。后来医院说是我们喂小孩引起的吸入性室息死亡。水都没喂进去,什么可能是吸入性室外息死亡?后来找医院找说法,医院不承认我们先后叫几次叫她们看过小孩,家里面人非常痛苦,因为我姐结婚十年来一直不孕,好不容易得一个孩子,又是剖腹产。不知道他们什么挺过这个难关,所以我请求段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要怎么样才能打赢这场官司。请求您大家的帮助。因为前一天小孩都不什么吃,后来医院说是我们喂小孩引起的吸入性室息死亡。什么可能是吸入性室外息死亡?

医疗纠纷 2019-08-29 0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在医院抢救死亡的解答:医疗纠纷分两种情形,一是医疗事故,一是医疗过错。医疗事故由双方当事人申请医学会鉴定,而医疗过错由法院委托司法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医疗事故的赔偿低于医疗过错的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赠偿解释》之规定,受害人遭受有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死亡的还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责任最终确定后才能确定,如与院方协商不能达成满意结果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为妥。
  • 在医院治病死亡的,比如说:手术中或手术后在医院死亡,应当马上保存尸体,复印病历。申请医学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学鉴定,鉴定主要目的,看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该过错包括医院是否有修改病历等内容。
    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生或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认定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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