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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3月入职一家无证经营(工商,税务)的影视公司,因不满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打算于8月离职,并在七月将公司赠与我的面值100的现金券,经收银与现金消费的客户进行兑现操作,大约共计700元。公司以立案为要求逼迫我不追究劳动合同一事。我想问我这样的行为会立案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因不满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我想问我这样的行为会立案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仲裁 2019-09-15 14: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 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其次,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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