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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调动,现单位要求将集体户口迁出,才肯办理退工手续。可是新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接收我,这种情况我的户口可以挂靠在人才市场么?因为我初步咨询,市场说只接收和单位签订协议的情况,我个人不受理。可是在网上看到有些人是档案在市场的,就可以挂靠?请问老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这种情况我的户口可以挂靠在人才市场么?我个人不受理。请问老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

交通事故 2019-09-10 16: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从所在集体户口的单位,借出自己的户口页,然后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页,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即可。  如果借不出户口页的,也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去进行婚姻登记。
      有常驻户口登记表,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除身份证外,不再需要其它的手续。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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