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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的工资计算方法是740元十绩效工资?请问740元的工资公司应不应给我,绩效工资公司说就是计件工资,公司只发给我计件工资,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的工资计算方法是740元十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公司说就是计件工资,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8-30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您所述情况来看,您与公司只签署了试用期一个月的书面合同,这种合同依法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只有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条款无效,视为没有试用期。因此,如果合同只约定了1个月的试用期,没有合同期限的话,合同期限为1个月,没有试用期,公司应当自您上班第一个月起就应当发放正式工资(但应有相关证据证明正式工资数额,单方填写的个人简历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您之后两个月在公司的工作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应当与你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的,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 具体计算方法咨询单位人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吗的答案如下:  绩效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单位工资形式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得工资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这种薪资标准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相悖了。
      换句话说,实得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由于员工绩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绩效工资缺口甚至变成零,也不得低于这个界限,而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 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 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应该要小于或者等于社保缴费工资。因为实际发放工资,一般大于合同工资,其中有补贴、加班费等。每年可能增加工资。社保交费的基数是去年的月平均工资。
    社保缴费标准如下:个人实际应发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
      个人实际应发工资高于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但最高以社平工资的300%为限)*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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