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我73岁的爷爷在路边行走过程中,被一辆卡车撞上导致当场死亡。经交警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者负全部责任,并由于肇事者违反交通法,并有交通逃逸的情节,交警认定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现交警事故分局办案人员说,肇事者已“取保候审”。而肇事方打来电话,只认赔偿65000元。我方家属认为赔偿金额太少,准备走法律程序。而交警说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法院,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最好你们调解较好。而我们将调解申请已交给交警部门很久,办案警官迟迟不联系我们进行当场调解。我们现在不知道是与肇事方自主调解好,还是通过法院好?二、我爷爷是城乡一体化享受城镇居民侍遇的,他那里马上就要被国土局征用,按市政府规定,他将得到60平方米的安置房。由于这次交通事故,他按规定可能不会得到安置房。我们是否能要求肇事方赔偿损失。

诉讼 2018-08-11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警没有证据,认定你母亲有责任的原因应该是“离开事故现场,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3、对于主次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主次责任因该是2::8或者1:9的比例。
    4、没有认定书,法院应该会不予立案受理,这种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5、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院的收费凭据和病历确定。
    6、如果有责任划分,法院就是根据这个判决,赔偿包括误工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没有赔偿能力不会拘留,不负刑事责任。
  • 对方赔偿你多少,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以及你在此次事故中身体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你需要提供相应的收费凭证以及相关凭证之间可以相互印证是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否则会很难得到支持。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
  • 涉嫌交通肇事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1q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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