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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发生车祸,在本论坛中已经说明过,交警大队让3月10日进交警处接受处理,处理过程中,要求被撞人出示医院的医疗发票,结算发票中一共多少钱(之前都是拿打在A4纸上的清单给看),对方不肯拿出,非要先拿出钱后再给发票,于是处理不欢而散,对方扬言要去法院诉讼,请问:我在正当的要求之下,请他们不愿出示医疗发票,如果非要上法院的话,怎么办?会败诉吗??费用都是我这么出吗?我不太懂这些程序,发生事故后,看到责任书,虽然对责任书中所写的事故要全部负责有疑义,但不懂程序,以为不在上面签名就没事,但不知道过60天就自动生效,但事发当晚,自行车骑到了机到车道上,由于前方汽车灯照着,看不清,撞上了.但对方并没有受什么重伤.无需住院治疗,但是医药费还是几大千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8-11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要药费问题,首先要先确定谁负主次要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肇事者承担,不过受害者要先期垫支的。
  • 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
  •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  
    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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