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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从小没管过我就我母亲在管我可以说我是我母亲一手拉大的。我父亲就整天喝酒打牌从我懂事以来从来没看过他拿回来过一分钱。而且还问我要少量的生活费.现在我大了想结婚可以他依然bu管bu问。我想拿房子去银行做低压做生意他答应我了。可以等我和别人谈托就要签合同的时候他却不干了让我失去了可信度。现在我想和他分哪个房子。名字听说是他的。但是那是我爷爷的房子而且我爷爷死之前说房子是给我的谁都bu许动。但是父亲把名字改成他的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分到吗.?我bu要很多.只要几万块做做小生意自己闯荡自己的生活而已..?麻烦各位律师先生门帮我解答下好吗.?我想拿房子去银行做低压做生意他答应我了。我想和他分哪个房子。麻烦各位律师先生门帮我解答下好吗.?

银行 2019-09-01 19: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涉及房屋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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