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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厂的租赁合同到明年8月才到期,现房东那边企图收回厂房供他自用。还拿出我们拖欠房租的滞纳金明细但未经任何人签名的资料给我,以前拖欠房租都有经过房东同意的,并未说要交滞纳金,现在他想收回就把以前拖房租的滞纳金算出来,这样还生效吗?房东那边的人还扬言我们再不搬走就要锁厂门,还在员工面前叫别人赶紧走,搞得员工情绪也不好,我们老板出差还未回来,请问该如何应对房东那边的人?租赁合同是我们老板跟房东老板签的,他们也没出面通知我们老板,只是派人来吓唬我们员工,要我们搬走。如果我们搬走,房东应该付多少违约金,这个怎么算?请问该如何应对房东那边的人?租赁合同是我们老板跟房东老板签的,这个怎么算?

合同纠纷 2019-08-23 1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管是否解除合同,出租人都应该通知承租人。
    物业公司在没有通知您公司的前提下撬锁清理东西的行为是不适当的,但是不能算违法,因为是公司违约在先,只有物业作为出租人没有侵犯您的物品的所有权,没有造成物件的损毁、灭失的,不违法。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的争议,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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