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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住的是单位分的房,每月只需要交几十块钱的房费,爷爷1989年去世,后来我爸和我二大爷出钱又盖了三间平房,2003年奶奶也去世了,现在房子出租,听说要拆迁了,姑姑,叔叔们要来分钱,请问律师,他们是不是只能分我爷爷的房?有权利分我爸和我二大爷出钱盖的房吗?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分?现在房子出租,是不是只能分我爷爷的房?有权利分我爸和我二大爷出钱盖的房吗?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分?

离婚 2019-09-05 07: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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